本資料為地質災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,共14頁。
簡介:礦井地質工作是指在原勘探報告的基礎上,從礦井基本建設開始,直到閉坑為止的全部地質工作。礦井總工程師(或技術負責人)具體負責煤礦地質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技術管理。按照《煤礦地質工作規(guī)程》,礦井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編制相關地質報告、圖件和臺賬。報告、圖件和臺賬都應數字化、信息化,內容真實可靠,每年對相關內容進行補充完善。圖件的比例尺以滿足工作需要為原則。
目錄:
1、地質災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
2、地測安全辦公會議制度
3、地測資料技術報告等審批制度
5、圖紙審批、發(fā)放、回收、銷毀管理制度
6、地測防治水資料收集、整理、分析、保管、提供制度
7、隱蔽致災地質因素普查制度
8、崗位責任制度